今天早上9点半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4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开展禁毒专项斗争的基本情况,并公布5件涉毒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贩卖毒品罪犯温某某、刘某某,以及因吸毒致幻故意杀人的罪犯毛某某已分别依法被执行死刑,其他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一、2014年我省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4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严格履行刑事审判职责,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395件5415人,与2013年同比分别增长了17.36%和14.77%;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3661名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698人,重刑率高达19.07%,较全省同期刑事案件平均重刑率高出10.56个百分点;在全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中,毒品罪犯占35.75%;毒品犯罪已成为我省适用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适用死刑人数一直位居各类犯罪的前三位。这充分体现了全省法院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坚决有力地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对遏制、预防毒品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当前我省毒品犯罪的主要形势和特点

  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全省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数从2007年的1309件增至2014年的4395件,增长2.36倍;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毒品罪犯人数从2007年的1275人增至2014年的3661人,增长1.87倍。二是染毒区域不断扩大。毒品犯罪由武汉、宜昌、襄阳等经济较发达、交通便利、人口集中的大中城市向全省蔓延,全省111个基层法院都已受理了毒品犯罪案件。三是涉案毒品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多。传统毒品如鸦片比较少见,海洛因、K粉、冰毒等常见毒品占有相当比例,麻古、摇头丸、三唑仑、“神仙水”等混合毒品、新型毒品日趋增多,所占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四是毒品共犯案件呈逐年增加趋势。毒品犯罪日益呈现团伙化、组织化、集团化发展趋势,分工越来越细,“单打独斗”形式日趋少见。五是毒品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手段更加狡诈诡秘,呈现多样化、智能化、隐秘化特征,增大了案件侦破难度。六是毒品犯罪主体常为特定化群体。主要为无业人员、受教育程度低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定化群体。七是毒品犯罪累犯、再犯比例偏高。受毒品高依赖性和高利润诱惑,毒品案件中的累犯、再犯比例偏高。八是毒品犯罪引发次生危害日益严重。因吸毒诱发的杀人、伤害、盗抢、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频发,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

  三、充分运用刑罚手段,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毒品犯罪是严重刑事犯罪,必须出重拳、下重手,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针对当前的毒品犯罪形势,对于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对于毒枭、职业毒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针对吸毒人员数量不断增长的情况,全省各级法院更加注重对零包贩毒尤其是多次贩毒人员的从严惩处,加大对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对于利用未成年人和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毒品犯罪,坚持重拳打击决不手软。同时,加大对吸毒诱发的杀人、伤害、盗抢、交通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次生犯罪的惩处力度。

  今天公布的温某某、刘某某贩卖毒品案,两罪犯贩卖毒品数量巨大,达到9498.47克,罪行极其严重,法院依法对二人判处死刑。公布的罪犯黄某某贩卖毒品案,黄某某因教唆未成年人程某向他人(包括两名未成年人)贩卖少量毒品,法院依法对其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布的罪犯毛某某故意杀人案,毛某某因吸毒致幻持刀杀死二人,致一人轻微伤,虽有自首情节,但因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法院依法判处其死刑。

  二是进一步规范刑罚适用与执行。为规范毒品犯罪量刑工作,省高院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制定了《量刑指导意见》,统一了裁判尺度,有效保证了量刑的公正和均衡。全省各级法院严格规范和限制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2014年,全省毒品罪犯的缓刑适用率为2.79%,大大低于全省31.61%的缓刑平均适用率,相差28.82个百分点。全省法院还切实加大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制裁力度,依法追缴毒品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充分发挥财产刑的作用,剥夺毒品犯罪分子再犯的经济能力和条件。对于毒枭、职业毒犯及具有累犯、毒品再犯等情节的毒品罪犯,从严掌握减刑、假释条件,适当延长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严格控制减刑幅度,延长实际执行刑期。

  四、充分发挥审判资源优势,不断深化禁毒综合治理

  全省各级法院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将禁毒工作列入法院重要工作内容,在做好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不断深化禁毒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加大禁毒宣传。加强与社区、学校、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协作,通过公开审判、举办讲座、图片展览、案例介绍、分发宣传资料、播放禁毒宣传片、接受禁毒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各界群众广泛宣传毒品的巨大危害。今年6.26国际禁毒日前后,省高院将组织全省各级法院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对97件毒品犯罪案件、183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集中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并精心制作了禁毒宣传资料发放各中基层法院。二是强化沟通协作。全省各级法院密切与各禁毒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个案交流、定期沟通、会议座谈等方式,统一认识尺度和证据标准,扎实打好涉毒案件的裁判基础。探索建立与各禁毒职能部门的日常联系机制,及时掌握禁毒情况,定期反馈工作信息,对审理涉毒犯罪案件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新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审判中发现的毒品犯罪线索,及时通报反馈给公安、检察机关,形成了工作合力,增强了打击效果。

  当前,我省面临的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禁毒工作任重道远。全省各级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继续加强形势研判,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持续推动禁毒人民战争向纵深发展,确保禁毒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夺取湖北禁毒人民战争的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