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永权 通讯员鄢祖海)昨天从市环保部门获悉,我市设立“武汉市雾霾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当连续出现雾霾天气,空气达到“严重污染”,将可能启动一级应急响应,除公交车外,在全市范围内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
据介绍,我市已成立雾霾天气专项应急委员会,设在市环保局。当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以上时,由市环保局会同气象局确定雾霾天气污染预警等级,报雾霾应急委批准后启动环境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预案》,预警分为3级。当达到三级响应级别时,及时向社会发布空气污染提示。一旦气象条件具备,立即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发现重点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污的,立即责令整改;督促未建成脱硫脱硝设施的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减产10%;道路清扫、洒水抑尘频次增加30%;督促房屋拆除做好降尘工作,停止建筑工地作业(重点市政工程和抢险、抢修工程除外)。
当达到二级响应级别时,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对未建成脱硫脱硝设施的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减产20%;停止所有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停止所有房屋拆迁工程和建筑工地土石方与混凝土搅拌作业,倡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停驶30%公务车等。
当达到一级响应级别时,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对未建成脱硫脱硝设施的大气重点污染源企业减产30%;道路清扫、洒水抑尘频次增加100%;除公交车外,所有机动车在全市范围内单双号限行。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称,为保证雾霾预警时效性和准确性,该《预案》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体现其可操作性。届时,空气达到重度污染前,有可能提前以手机短信、媒体、气象微博等载体向公众免费发布。
据悉,今年以来我市只有35天空气质量为“优良”等级,优良率为33%左右。有32天达“重度污染”,其中1月10日、11日、12日、15日、27日和2月26日均达“严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