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硚口一“处座”受贿80余万
出个国,捞了130万日元“处座”为80万自毁前程
记者 柯美学 通讯员 周晶晶 李勇
土地收储,他搞权钱交易
7年时间里,先后收受贿赂80余万元,硚口一名“70后”处级干部因贪“倒下”。昨天,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原硚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陈赞,因受贿获刑5年6个月。
2009年3月,硚口区政府拟将一块238亩地块,准备进行土地储备,以便通过招拍整体开发。这块地包括一家房地产公司所属的74亩地。陈赞作为政府代表,与该公司总经理李某商谈收储事宜。
多次商谈后,双方达成框架协议:政府以6亿元的价格收购74亩地,该公司今后可优先参与地块的竞标。
因对谈判满意,并想获得今后进一步支持,2009年9月,李某得知陈赞在江夏区购买的别墅要装修,他请陈赞到卡拉ok厅唱歌。在包房,李某送给他20万元。
此后,李某以同样的方式,又分别送给陈赞10万元和30万元。陈赞将这60万元用于别墅装修和购置家电、家具。
出个国,捞了130万日元
2009年初,硚口区开发办设立了一家房地产咨询服务公司,专门负责承办区属重点工程项目的拆迁代办工作。该公司成立后,陈赞积极推荐聘请熟人王某任公司经理。此后,他以打牌名义,3次收受2万元感谢费。
同年9月,陈赞因公到日本考察。他事先致电王某,要他准备100万日元,并表示该款项不能从公司走账。于是,王某用7万元钱,从黑市上兑换了100万日元,送到了陈赞的办公室。
此次赴日考察途经上海时,陈赞“遇到”了某物业公司董事长汪某夫妇。因汪某的公司在硚口辖区内开发了保障房项目,为感谢陈“给予的支持”,汪某送给了陈赞30万日元。
“处座”为80万自毁前程
据了解,陈赞1993年大学毕业,分配到硚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两年后,他被调至硚口区政府办公室。2003年12月,他调至汉中街道办事处任主任,正处级。工作十年即被提拔为正处,此时的陈赞才32岁,“据说是当时全区最年轻的正处级干部”。
2005年初,某置业发展公司在硚口区汉中街开发房产项目,在项目前期拆迁过程中,得到了时任街办主任陈赞的帮助。为向陈赞表示感谢,该公司董事长张某于2005年初至2010年4月,先后4次送给陈赞共3.8万元人民币。
据查,2005年初至2012年初,陈赞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80余万元。
调查期间,陈赞主动交代全部受贿事实,退出赃款85万元人民币。今年4月,陈赞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