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记者“远方” 图文报道】近日,我在汤逊湖拍摄,在高处放眼望去,天水一色,平添一分宁静感。借助长焦镜头慢慢扫描,竟发现湖中有一小屋,孤零零的兀立于碧波中,好浪漫呀!这小屋究竟用来干啥的呢?请网友们发挥想象力,猜猜看。
【本报记者王震 实习生刘志 核实】帖主陈先生拍的这湖中小屋照片确实很美,碧波中红瓦小屋格外醒目。网友纷纷跟帖,有的猜这是环境水文监测站;有的猜是钓鱼的,但有网友反驳说,钓鱼的一般是稻草棚,怎么会修这好的房子?它像是板房,窗户还是玻璃梭窗。
当天,记者将此图发给江夏区水政大队,张队长上午找了一圈未发现小屋。陈先生说,他是站在湖边一高层建筑的28层拍的,长焦镜头拉到底才发现小屋,用广角镜头再拍小屋只是一个小点点,因此估计距离有千米以上。下午,张队长又带队去找,最后说小屋水域属于洪山区大港渔场。
次日,记者又将此图发给洪山区水务局,该区水政大队也跑了一天,才远远看到这间小屋。这片水域属汤逊湖村,该村刘书记说,该村以渔业为主,这间小屋建于1992年,面积60平方米,属村集体所有,用于养鱼看护,目前仍在使用。水政执法人员认为,小屋建于我省湖泊保护法规之前,不属于水上违建。
根据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 》,在湖泊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防洪、改善水环境、生态保护、航运和道路等公共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在湖泊保护区内建设防洪、改善水环境、生态保护、航运和道路等公共设施的,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