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刘志强 吴祺)武汉市电视问政“期末考”第五场以“问环境”为主题,共曝光13个问题。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治庸办获悉,一批干部因曝光问题被问责处理。

  对于东西湖区篓子泾河违法排污等问题,东西湖区政府回告称,经调查,篓子泾河违法排污问题属实。

  据介绍,篓子泾河沿线共有4个排污口,其中2个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污口,2个为周边企业生产污水排污口。

  篓子泾河污染主要是因为武汉浩林印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兴宏业工业园、武汉李氏麦香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工业园),私自将排污设施接入雨水管网,导致少量生活、生产废水混入雨水管道,造成污染。

  根据相关规定,东西湖区相关部门已责令李氏麦香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武汉浩林印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依照相关规定,对武汉李氏麦香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目前,浩林印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已主动拆除污水管,将生产、生活废水进行回收,交由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同时,对涉嫌向篓子径河直排生产生活污水的4家豆腐作坊和1家木工作坊,依法进行取缔。

  在此问题的追责中,东西湖区水务局污水巡查稽查队队员杨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拟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区水务局污水管网公司污水巡查稽查队负责人陈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拟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区水务局副局长朱传彪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拟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因监管不力,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径河街管片人员吴玮负有直接责任,拟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东西湖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夏柏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拟对其免职;东西湖区环保局副局长潘守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拟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拟分别给予东西湖区环保局党委书记黄勇、东西湖区环保局局长胡学泽通报批评处理。

  因巡查不力,金银湖街办事处李家墩公司三小队队长刘胜利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拟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李家墩公司三小队巡湖员李富山负有直接责任,拟给予其通报批评处理。

  此外,因对污染源排查不力,泾河街办事处民田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居委会主任李防亮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拟对其进行免职;径河街办事处副主任赵礼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拟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处理;径河街办事处主任张汉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拟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处理。

  江夏一村民盗采山体被判刑

  关于江夏区多处山体破坏严重等问题,江夏区政府回告2014年3月至5月期间,江夏区金口街横堤村郑家湾村民郑荣敏非法组织在原蛇山采石的旧址进行挖山取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郑荣敏已于2014年12月3日,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江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因监管不力,拟给予金口街办事处工委委员、副主任付道双行政警告处分;拟给予金口街旭光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雷寿党内警告处分,金口街旭光村村委委员刘长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蔡甸污染橘园企业被罚三万元

  蔡甸区政府回告表示,经调查,电视问政曝光的宋湾村橘园被污染问题属实。

  2009年元月,蔡甸街办事处与湖北省世纪威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创公司)签订项目协议书,将宋湾村约40亩的土地租赁给威创公司建设混凝土搅拌站。

  该搅拌站项目于2010年3月正式投产经营。该公司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存在料场、堆场未密封覆盖,进出道路洒水除尘不及时等问题,导致粉尘排放不达标,污染周边橘园。同时,该项目还存在噪音污染等问题。

  目前,蔡甸区建设局已对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根据《武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区环保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蔡甸区正依法处理对相关农户的赔偿事宜。

  因监管不力,拟给予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丁鸿浩行政警告处分;拟给予蔡甸区建管站副站长卢满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理;拟给予蔡甸区环保局副局长徐承彦、区建管站站长王文斌(副处级)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