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纪委、武汉市纪委分别通报一批公车私用典型案件,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分和处理。

  省纪委通报的4个案件都是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查处的。分别是:武汉市青山区城管委交通运输一公司经理蒋剑文,驾公车走亲戚;南漳县东巩镇煤管办主任秦心雄,驾公车办私事;团风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王志刚驾公车参加职工生日聚会并饮酒;潜江市食药监局竹根滩监管所副所长杨云朋两次驾公车办私事。

  武汉市纪委通报的案件均为今年清明节期间查处的。分别涉及江夏区五里界街道办副处级助理潘德意及工作人员吴正君、黄陂区罗汉寺街道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胡大军、武昌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李涛、江汉区城管委聘用驾驶员周志旺及聘用人员刘国平、江汉区工商(质监)局个体私营协会聘用司机黎旭明等人。

  省市纪委通报指出,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公车私用案件,借助了警方“天眼”系统、单位门禁摄像系统,以及不间断的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