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武汉市民政局获悉,武汉市2016年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入学助学工程今日启动,预计该项工程将惠及2000名困难家庭大学新生。

  两类困难家庭可申请

  凡武汉市低保家庭、常住户口低收入困难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或等于我市低保标准但低于武汉市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中,被国民教育正式录取的2016年应届大学生(含高职高专),均可以申请一次性入学救助。

  享受民政部门其他类别教育救助的低保或低收入困难家庭不再重复享受此项救助;低保家庭中就读大学、大专、中专(职高)的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新生入学救助,按市残联关于《武汉市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实施方案》(武残联〔2012〕21号)的政策和标准执行,不再重复享受此项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救助标准再提升

  符合新生入学救助条件的学生,助学标准为大学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2015年为2000元),大学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600元(2015年为3000元)。

  申请审批程序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困难家庭大学新生申请救助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村)初审、街(乡镇)审核、区级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办理。

  申请人于9月20日前,向所在社区(村)提交入学救助申请书(申请书中需说明家庭成员、经济收入等情况)及相关证件和材料,填写《2016年武汉市困难家庭应届大学生入学救助审批表》。社区(村)收到申请后,进行资格初审,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于9月25日前,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低保家庭应届大学生需提供:居民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缴费发票、社会救助证(以上材料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低收入困难家庭应届大学生需提供:居民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缴费发票、收入证明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以上材料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武汉困难家庭大学新生入学助学工程2012年启动,今年是第五年启动该工程。前四年共惠及困难家庭大学新生6667人,政府投入惠民资金1720万元。其中,2012年惠及1867人、政府投入资金476万,2013年惠及1543人、政府投入资金396万,2014年惠及1863人、政府投入资金483万,2015年惠及1394人、政府投入资金365万;预计今年该项惠民工程将惠及近2000人,政府助学工程款将过400万。记者陶盼 通讯员周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