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柯美学 通讯员丁其刚)一方认为没有质量问题绝不退货,另一方认为商家卖手机给小孩要负责。昨天,东西湖将军路街一名11岁男孩买手机玩游戏,父母要求退货遭拒引发纠纷,报警求助。
王先生家住将军路街。春节以来,王先生发现,11岁的儿子乐乐(化名)睡觉变得没有规律,还用被子蒙着头睡觉,有时还忘记吃饭。
昨天上午9点左右,王先生又看到乐乐在被子里“捣弄”着什么。他掀开被子一看,儿子正使用一部崭新的智能手机玩游戏。
王先生当即“审问”儿子,手机是谁的?乐乐说是用自己保管的压岁钱,在将军路街一商家处花799元买的。
王先生十分生气,带着儿子找到商家,要求退掉这部手机。营业员说,手机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货。王先生与营业员发生争吵,他责怪商家不该将手机卖给孩子。双方激烈争吵后,王先生报了警。
将军路街派出所值班民警周胜勇等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后,进行调解。最终,王先生与商家达成调解协议,由商家收回手机,除去手机包装和折旧等费用199元,退款600元。
律师:
未成年人私自买贵重物品
监护人可要求退货
一场矛盾化解了。小男孩私自买手机的事引人思考:未成年人私自买贵重物品能退货吗?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李宏伟律师说,《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应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本案中,王先生的儿子11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而他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买了数百元的智能手机,与他的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孩子私自买智能手机的行为,没有征得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手机买卖应属无效”。因此,王先生有权要求商家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