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崎琳说:“自己没有仔细想,就是觉得不算怎么回事儿,就是一种脱离群众、享受主义,同时一言堂,把企业当成自己的,这个情况也是有的,如果稍不注意就会滑过去了。”

  除了独自占用企业内部游泳池,邓崎琳还长期占用企业内部宾馆客房。这些他认为不值一提的小事,恰恰反映出他把央企当成私人领地,彻底忘记了自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而这,也是他犯下错误的一大根源。

  链接:邓崎琳曾供职武钢40年

  邓崎琳,研究生学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武汉钢铁学院冶炼专业,后在武汉科技大学获得硕士学位。

  1970年7月加入武钢,曾出任多个职位,包括武钢第二炼钢厂副厂长和厂长,武钢生产部部长,武钢总经理助理,武钢副总经理兼武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武钢副总经理兼武钢钢铁公司总经理。

  曾在钢铁工业生产与管理方面积累了33年的经验,曾获湖北省劳动模范称号。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是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金属学会炼钢委员会副主任,科普委员会主任,湖北金属学会副理事长。

  常小兵:中国电信原党组书记、董事长

常小兵常小兵

  2017年5月31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受贿案,对被告人常小兵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常小兵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常小兵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

  1998年至2014年,被告人常小兵利用担任邮电部电信总局副局长、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请托单位谋取利益,收受请托单位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76.28801万元。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常小兵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常小兵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事实,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扣押在案,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王保安: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

王保安王保安

  2017年5月3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保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保安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

  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保安利用担任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秘书,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综合司司长,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挂职),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彩票销售、贷款申请、项目审批、土地开发以及工作招录、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3亿余元。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保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王保安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