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2018年将重拳治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

  “2018年,武汉要把治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作为治理‘新衙门作风’的着力点,作为干部工作的重点焦点,大胆探索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治理机制,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在2月11日武汉市召开的市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就“有的领导干部办事拖延不作为”、“遇到难事不拍板”、“占着位子不解决问题”等干部群众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掷地有声进行了回应。

  据了解,武汉将针对性建立一套制度、开展一项行动、抓一批负面典型,让每一个干部都提起精气神,敢于喊出“向我看齐、跟我出发”。“建立一套制度”就是创新拿出一套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有效机制和管用办法,研究制定治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实施意见,完善干部履职尽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干部履职能力分类分级评定标准,为全省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开展一项行动”就是组织开展“抓担当促落实”行动,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全局重点工作,抓住不担当、不作为、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实行每月通报,及时督办,强化整改落实,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特别要抓住“关键少数”,对各区区委书记、区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抓落实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抓一批负面典型”就是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发挥警示、警戒、震慑和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增强担当作为的自觉性。

  据悉,武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运用企业反映、群众举报、巡视巡察巡查、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民主生活会等渠道,及时发现和掌握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发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线索,要立项调查督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核查。经查证属实,情节轻微的,要及时“亮红灯”“发黄牌”;情节严重的,该换的换,该撤的撤;涉嫌违纪的,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此外,除了重拳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2018年武汉市还将乘势而上,再打作风治理“组合拳”,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净化”行动、“群众利益维护”行动等,努力让弊绝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