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武汉一街道违规发补贴被要求退还:借钱被盗又造假套财政资金》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补贴52万余元,被要求退还;办事处相关人员决定借款50万来还,不料,违规放在财务室的巨款被盗走40万;相关人员又通过虚造工程合同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42.6万元,用于归还借款。

  这一连串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在湖北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道办事处,2017年4月,上述违规违法行为东窗事发,相关人员相继被抓。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了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书,该法院于2018年4月3日对金口街道办事处原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陈三华、出纳谢冬香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三华犯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三罪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谢冬香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2015年7月,武汉市江夏区财政局在迎接湖北省财政厅专项资金清查活动过程中,发现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补贴52万余元,随后要求该街道办组织退还该笔资金。

  时任金口街道办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的被告人陈三华受金口街道办领导贺某(另案处理)指使,以金口街道办事处名义向樊某、陈某分别借款人民币30万元、20万元。同年7月27日,陈三华将上述现金50万元交由时任金口街道办出纳的谢冬香保管,并指使谢冬香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将现金存放于财务室保险柜内。

  但在当晚,金口街道办事处机关大楼发生了失窃事件,财务室大门被撬,保险柜内40万元巨款被盗走。相关证人证言称,财务室里被翻得一片狼藉,保险柜和铁皮柜都被撬开了,还有街道领导办公室也被撬了,“监控录像看得蛮清楚,是两个男的,都带着鸭舌帽和口罩。”

  报案后警方一直没有破案,但借的钱得还。2015年8、9月份,陈三华向贺某等人提议通过虚造工程合同的方式套取公款,以填补上述财务室被盗所造成的损失,贺某当场同意并指使陈三华具体经办。后陈三华与金口街道建筑承包商樊某签订虚假的污水管道施工维修合同,套取财政资金人民币42.6万元,用于归还借款。

  法院另查明,2009年至2016年,陈三华在担任金口街道办事处城建科主任科员、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管某、蒋某、高某等人贿赂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9万元,并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2017年4月中旬,上述违规违法行为东窗事发,陈三华、谢冬香先后被侦查人员抓获。后陈三华主动交代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上述受贿犯罪事实,并检举揭发他人挪用公款、贪污等犯罪事实。该案在审理中,陈三华的亲属代为退出赃款人民币5.9万元。

  2018年4月3日,江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三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谢冬香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人陈三华退出的受贿赃款人民币5.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