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交警将注销247名涉毒人员驾驶证

  楚天都市报5月10日讯(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李佳 张劲松)今日,武汉公安交管部门宣布,将注销247名涉毒驾驶人的驾驶证。

  据介绍,该批人员名单是通过警务大数据最新排查出的,根据公安部规定,对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应注销驾驶证,消除毒驾隐患。247名人员名单发布在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政务网站,可登录http://www.whjg.gov.cn:8087/wscg/clx/home查询。

  交管部门同时强调:即日起,凡公告中所列驾驶人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同时需在30天内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注销,否则将强制注销。驾驶人有异议的,可致电4008-000-122反映。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驾驶证被注销后,如继续驾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被执勤民警查处后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另外,车管所在受理驾照申领等业务时,将严格审查比对已登记的吸毒人员信息,对申请人属于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的,依法不予受理申请。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和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的机动车驾驶人,车管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