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王荣海)每个中心城区至少选取2个老旧小区新增停车设施,机关单位停车场尽可能在夜间对周边居民开放。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政府获悉,武汉市2018年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方案出台,今年武汉市计划新增1.5万个停车泊位。

  为了完成今年计划新增1.5万个停车泊位的目标,武汉市按照1.8万个停车泊位的目标进行任务分解到各区及相关单位。其中,江岸区新增2000个停车泊位,江汉区新增1700个停车泊位,硚口区新增1900个停车泊位,汉阳区新增1500个停车泊位,武昌区新增2000个停车泊位,青山区新增1000个停车泊位,洪山区新增1900个停车泊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增1200个停车泊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800个停车泊位,市城投公司新增2000个停车泊位,武汉地铁集团新增2000个停车泊位。

  方案提出,要利用学校操场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各中心城区要至少选取辖区内1处学校操场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独立永久性公共停车场,各中心城区要规划选址建设至少2处独立永久性公共停车场。

  针对老旧小区停车建设难问题,武汉市规定,每个中心城区要至少选取2个老旧小区,组织相关街道、社区,结合“红色物业”“海绵城市改造”等工作,通过利用小区自有用地新增机械停车设施、加强停车综合治理等方式,缓解小区自身及其周边区域停车泊位供需矛盾。

  针对医院停车难问题,方案提出,各中心城区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停车管理,至少选取1家医院,通过利用医院自有用地新增机械停车设施、车位共享等方式,切实解决“看病停车难”问题。

  武汉市还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新增机械停车设施。开放共享一批机关单位停车场。各中心城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盘活现有机关单位停车场资源,在夜间对周边居民开放使用。

  方案提出,各中心城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要重点清查利用建成后仍未开放的公共停车场,以充分发挥已建成停车场的社会功能。同时,利用闲散用地建设临时停车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