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6月14日讯(记者余皓)出资115万元购买的路虎揽胜豪车,却无法上牌。后经权威机构鉴定,该进口车不符合中国机动车国家标准。14日,舒先生以消费者名义召开路虎车主维权发布会,声称已委托律师提出诉讼退一赔三。

  14日上午,据经商多年的舒先生介绍,去年4月21日,他在位于黄陂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的一家汽车综合服务公司,看中了一款待售的路虎揽胜越野车,接待他的熊经理称,该车价格为115万元,同型号同配置的车在其他4S店售价为150万元左右。

  同一款车,为何会便宜35万元?熊经理进一步介绍,他们专做平行进口生意,而其他4S店销售的都是中规车。平行进口车的进口渠道不一样,因此价格会较中规车有较大优势。

  当天,舒先生以115万元价格签订了购车合同,合同上标明:白色欧规“揽胜”。去年6月6日,舒先生开车去沙湖车管所为新车上牌,没想到交警以实车发动机号与货物进口证明书所记载的发动机号不符为由不予上牌。根据交警开具的回执单,舒先生这才看到新车的发动机号码十分不清晰,号码之间还有多处连笔的情况。

  回家拿出当时开具的购车发票一看,舒先生这才发现发票上写的是“览胜”,且是戴纳肯“览胜”,并非路虎揽胜。

  “销售人员售卖时,这些情况当时为何没说?”此后,舒先生开始质疑整车质量,将车分别送到天津、广东两家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结论为:该车发动机号码不清晰,有连笔情况;发动机中的缸壳体、排气管、真空助力制动总泵安装支架、底盘下部的支杆等部位都发现了严重的生锈情况;12向电动座椅只有10向功能;备胎缺失;除此之外,制动管路未安装到制动管路卡槽内,可能导致制动失效,电器线路固定不牢,也可能造成线路短路并起火的后果。最后,两家鉴定机构一致认为该车不符合中国机动车国家标准。

  舒先生说,他与该汽车综合服务公司几经交涉无果,遂委托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佳奇律师于今年6月初提起诉讼,将汽车综合服务公司诉至黄陂区法院,不日将开庭。

  “该公司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严重的是可能涉嫌构成欺诈……”余佳奇律师告诉记者,诉讼请求共有七项,请求判令解除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退还购车款115万元,另三倍赔偿345万元等。

  下午,记者联系上该汽车综合服务公司熊经理。他称,中规车指的是专门为中国市场打造,并整车官方进口到中国的车辆。所谓平行进口车,是由“非原厂授权”引进,即由原厂总代理以外的其他进口商,引进到中国的车辆,通常在港口汽车城或各地综合汽贸店销售。以路虎揽胜为例,平行进口后在国内就不能叫路虎揽胜,而改称为“戴纳肯览胜”等称呼。“除了商标不一样外,车型配置均是一样的。”

  熊经理说,他们曾提出协助上牌,但舒先生并不太配合,而是以整车有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车,其理由不符合退车的标准。“现在既然走了诉讼程序,我们也希望在法律的框架内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