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硚口家长看过来!27所民办幼儿园被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楚天都市报7月15日讯(记者王荣海)今天,记者从硚口区获悉,硚口对全区30所民办幼儿园进行了认定,其中27所幼儿园符合2018年硚口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标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至少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2)符合当地学前教育规划布局;(3)近两年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或“合格”;(4)班额符合省定标准,无“大班额”现象;(5)每个班级师资配备达到“两教一保”要求;(6)收费标准与本行政区域内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相当或略高。高于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消费水平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高出部分的比例;(7)无乱收费现象,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一些支持政策。通过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免费师资培训、园际间结对帮扶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机制,明确生均(或班均)奖补标准,将奖补资金纳入年度教育部门经费预算;同时,统筹安排各渠道资金,逐步提高奖补标准,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依据《硚口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补助暂行办法》,经幼儿园自愿申报,硚口区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小组初步审核,对全区30所幼儿园进行了认定,其中27所幼儿园符合2018年硚口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条件。其中,8所被认定为武汉市一级幼儿园,9所被认定为武汉市二级幼儿园,10所被认定为武汉市三级幼儿园。

  按照规定,若发现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一经核实,应立即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奖补,并追回当年已安排的奖补资金。退出后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当学年度收费标准可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