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城首例旅游涉恶案宣判
涉恶女犯被判6年半 当场落泪
楚天都市报讯(见习记者孙婷婷 张理晶 记者邹斌 通讯员黄文娟 李鹏程)昨日上午,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旅游经营纠纷涉恶案,涉恶女犯宗某当场落泪。该案为武汉市首例旅游涉恶案件。
2016年12月,陈某以湖北省海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盘龙城巨龙大道门市部的名义,经营武汉市区一日游,该路线从盘龙城至藏龙岛。
2017年5月,宗某、商某应邀加入,与陈某共同经营此路线。后来,三人发现此路线还有一家公司在经营,旅游线路一模一样。
为争抢客源,陈某等人商议,邀约社会人员威胁对方公司工作人员及旅游大巴车上的游客,独揽该一日游旅游线路。
2017年7月至8月间,陈某等6人多次有组织地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对与其相同线路的旅游经营者及旅游大巴车上的游客进行打、砸、威胁等违法犯罪活动(本报2017年8月12日A06版曾报道),形成了以陈某、宗某、商某等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武汉城市形象,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等人结伙拦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陈某等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昨日上午,武汉市江岸、黄陂、经开区等3家法院各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据了解,截至8月15日,武汉市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共侦办涉黑案件9起,打掉涉恶团伙273个,破获案件583起,刑拘涉黑涉恶嫌疑人员1573名,查封、冻结涉黑涉恶资金1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