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安与业主发生冲突心生不满,于是划伤业主车辆报复,结果……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关前裕 通讯员刘克兵 杨露露)保安的职责本就是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可襄阳东津一保安因与业主发生口角之争便怀恨在心,借巡逻之机,用车钥匙将业主的车门划伤。12月27日,东津警方以故意损毁他人财物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2月26日下午18时许,东津世纪城业主刘某准备开车出去吃饭时,却发现车门新添了几道划痕,刚买的新车被划伤,刘某倍觉心疼,便选择了报警。接警后,东津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调取车库视频监控民警发现,凌晨1时许,一名穿着保安制服的男子曾在刘某车前逗留,并有疑似划车动作。看到视频画面中的男子,刘某觉得似曾相识,苦思冥想中,他猛然记起,男子与今天凌晨和自己发生冲突的那位保安长得很像。

  据刘某讲,今日凌晨,他和女朋友过完“圣诞节”回小区,车在经过大门时,因车没有牌照被小区保安郭某怀疑不是本小区业主,硬是不让进,两人因此起了争执,还是保安队长帮自己解的围。难不成就因这点小事郭某就怀恨在心,实施了报复?办案民警也感到有些困惑与不解。

  民警于是找到郭某,在事实面前,郭某承认了自己用钥匙划伤刘某车门的违法事实,并交待了作案的全过程。

  原来,两人发生争执后,郭某一直感到愤愤不平,便想找机个会出出胸中恶气。想到刘某的车子就停在小区地下车库,便决定对刘某的车子下手。他趁凌晨无人,借巡逻之机,来到刘某车前,用随身携带的车钥匙在刘某的车门上划了几道痕迹。没想到,人在做,天在看,郭某的一切举动被视频监控记录了下来。

  12月27日,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郭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