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自制合同 冒用并不存在的“协会”

▲罗先生提供的装修合同封面▲罗先生提供的装修合同封面

  3月10号,装修业主罗先生向“城市留言板”投诉:他在江夏区庙山一个楼盘买了一套房子,去年10月份,与武汉拜斯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并约定了按工程施工进度的分期付款方式。但目前做了第一阶段的水、电等隐蔽工程,现在打了两个柜子,厨房、卫生间贴砖,然后就催着交付第三期工程款,引发罗先生不满。

▲规范合同封面▲规范合同封面

  随后,公司现场负责人与罗先生达成一个草签协议:“公司先对墙面进行头道腻子粉批刮,待这道工序完成后,罗先生交付合同内第三期工程款,后续施工和主材(进场)再有序进行”。

  罗先生提供的合同中(如左图),封面正中注明“装饰合同书”,下方标有“武汉市装饰协会 武汉拜斯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内容上,一些条款与武汉建筑装饰协会、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监制的“武汉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不符。

  据了解,武汉地区目前没有“武汉市装饰协会”;与之相近的是武汉建筑装饰协会;武汉建筑装饰协会相关人士表示,协会不会轻易与某个企业合作并认证这样的企业自制合同。

  记者向拜斯达公司有关人士求证,该合同是否为自制合同?是否编了个假的协会名称?

  该负责人的答复是:这个(合同)是标准电子文档;现在武汉工商有标准合同吗?协会还有假的?

  拜斯达为武汉建筑装饰协会会员,按理不该把自己所加入协会的名称搞错;也知道会员企业一般都推荐使用上述由协会和工商部门共同监制、已经备案的“规范合同”,如需更改内容,就须到工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不用“规范合同”,也不必打上协会的招牌。

  因此,投诉人怀疑并推定,拜斯达公司虚拟了一个并不存在的协会名称并印在自制合同上,从一开始就想靠协会招牌来哄骗消费者、误导消费者,有故意欺诈的嫌疑。

  记者金文兵

  责任编辑:崔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