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8月21日电 8月19日,武汉阳逻海事处本部,“集xx轮”船主接受了海事部门人民币20000元的海事行政处罚,这也是武汉海事局作出的首例生活污水超标排放处罚。

  据悉,为持续推进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活动,落实“长江大保护”工作举措,武汉海事局与有资质的生活污水检测机构签订了委托检测协议,并于本月初到阳逻集装箱码头对作业船舶的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了抽检。数日后,检测结果显示被抽检的“集xx轮”生活污水超标。武汉阳逻海事处立即将检测结果反馈给船方,并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海事部门对相关法规为船方进行了耐心解释,同时积极宣传长江海事局船舶防污染工作相关政策。最终,船方认识到了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主动按照长江海事局《关于严控长江干线船舶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要求进行了问题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武汉海事局对“集xx轮”实施了人民币20000元的海事行政处罚。

  武汉海事局提醒广大航运公司和船员朋友,要切实增强“长江大保护”意识,严格落实船舶防污染措施,共同建设美丽长江。(袁杨 宋德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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