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前10个月14名县区“一把手”被查

  □ 本报记者 陈磊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梳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信息发现,今年前10个月,共计有14名县(区、市)委书记被通报。

  10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黑龙江省通河县委原书记赵欣、甘南县委原书记梁光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黑龙江省纪委消息:日前,黑龙江省纪委对黑龙江省通河县委原书记赵欣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赵欣在担任通河县长、县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中。

  梁光在担任齐齐哈尔市信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龙江县委副书记、县长,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委书记,甘南县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并向党员领导干部赠送礼金;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巨额贿赂;为谋取个人职务升迁,向他人行贿。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行贿问题涉嫌犯罪。

  《法制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在今年前10个月被通报的县(区、市)委书记中,黑龙江被通报数量最多,有3人,除了赵欣、梁光之外,还包括黑龙江省肇源县委原书记李延国。

  中纪委今年10月的反腐“成绩单”中,通报的县(区、市)委书记还包括云南省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书记褚中志,褚中志同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今年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褚中志接受组织调查。10个月后,调查结果公布。

  经查,褚中志在担任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书记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多占单位团购房指标;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300余万元、美元1万元,干股人民币55万元。

  记者发现,在中纪委今年前10个月的通报中,广东、河北和江西各有两名县委书记被调查,包括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委原书记黄河鸿、广州市花都区委原书记杨雁文,河北省清河县委原书记冀东书、宁晋县委原书记李江山,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委原书记卢光辉、南昌市西湖区委原书记周林。

  山西、湖北、贵州和内蒙古各有一名县委书记被调查,包括山西省长治市原市委常委、襄垣县委书记田志明,湖北省洪湖市委原书记邹太新,贵州省贵阳市原市委常委、观山湖区委书记丁旭东,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原市委常委、东胜区委书记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