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罗清政,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湖北当阳人,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5月任当阳市发改局党组书记,2015年1月任当阳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该局未按照宜昌市发改委转发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事故企业不按项目核准内容进行建设失察失管的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21。蒋正雄,男, 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湖北安陆人,大学学历,1982年2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3月任宜昌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对该委向当阳市发改局转发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文件后不跟踪督办、不监督检查,对事故企业不按项目核准内容建设失察失管的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根据《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对其诫勉谈话。

  22。邓明亮,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湖北江陵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2月任宜昌市发改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邓明亮作为分管宜昌市能源办公室的总经济师,对该办向当阳市发改局转发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文件后不跟踪督办、不监督检查,对事故企业不按项目核准内容进行建设失察失管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23。赵瑞琳,女, 汉族,1965年2月出生,湖北宜昌人,大学学历,1984年1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12月任宜昌市能源办公室主任。对宜昌市能源办公室向当阳市发改局转发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文件后不跟踪督办、不监督检查,对事故企业不按项目核准内容进行建设失察失管的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24。陈强华,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湖北当阳人,大学学历,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6月任当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该局违规为事故企业出具用地证明材料的问题负直接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25。石明洲,男,汉族,1961年7月出生,湖北当阳人,大专学历,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2月任当阳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3月任当阳市委督查专员。石明洲作为当阳市规划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对该局违规为事故企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问题负直接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26。刘伟,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湖北当阳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2月任当阳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该局违规为事故企业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负直接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27。郑廷贵,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湖北枝江人,大学学历,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4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2011年1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2011年10月任当阳市委书记。郑廷贵作为当阳市委书记,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力,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问题失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第三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的规定,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8。张世敏,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湖北武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3年11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14年1月任当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张世敏作为当阳市政府市长和市安委会主任,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力,对市政府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问题失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29。郭俊伟,男,汉族,1981年12月出生,山东招远人,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7月参加工作。2015年12月任当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郭俊伟作为当阳市政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市经信局的副市长,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力,对市经信局超越职权为事故企业转报热电联产项目并网运行申请的问题失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30。袁卫东,男, 汉族,1962年7月出生,湖北枝江人,大学学历,1978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1月任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副秘书长,2012年2月任宜昌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袁卫东作为宜昌市政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市经信委的副市长,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力,对市经信委未严格审核事故企业并网运行申请的问题失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根据《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议对其诫勉谈话。

  (四)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相关单位的处罚建议

  1。矸石发电公司系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湖北省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行政处罚。

  2。华强化工集团系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湖北省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行政处罚。

  3。昂戈力公司系事故相关单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重庆市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移送当地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环能设计院系事故相关单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山东省安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移送当地有关部门依法降低设计资质等级。

  (五)对相关监管部门及政府的问责建议

  1。建议责成当阳市人民政府向宜昌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建议责成宜昌市人民政府向湖北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3。建议责成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湖北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4。建议责成湖北省能源局向湖北省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守安全生产红线。

  华强化工集团和宜昌市、当阳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湖北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11”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事故防控体系建设,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各项活动安全、规范和有序。地方政府要将安全生产摆在首位,和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共谋划,坚决纠正重发展轻安全的错误观念。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城市规划等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生产的高标准、严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安全生产的标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不按审批程序的特事特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严格监管。

  (二)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反思事故教训,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论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还是普通员工,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项目建设、生产运营、安全管理等各项活动,切实做到遵章守纪、合法经营;要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企业负责人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不走过场;要强化设备设施采购管理,制定严格、规范、可行的设备采购程序和办法,严把设备设施质量关;要强化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审查,制定规范严格的工程招标、项目质量管控等制度,确保建设项目符合法规规范和生产实际要求。

  (三)强化责任担当,优化部门监管职能。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牢把握监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到履职不缺位,尽职重实效。要深入研究和明确部门间职责边界,确保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人管、管得好。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自身建设,增强履职的主动性。质监部门要修改和完善特种设备监管法规制度,增修《特种设备目录》,将压力管道上承受相同压力作用的部位和元器件一并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能源部门要强化矸石发电公司相关设计规范的修订,明确规定集中控制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设计布局、隔断设施等安全要求,对高温高压管道与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距离及相应的防护措施作出具体规定。在役矸石发电公司高温高压管道布置在人员密集区域的,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要加强行政审批过程管理,跟踪督办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强化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国土、规划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严防不作为、乱作为。安监部门要善于利用安委会平台作用,确保“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到位。

  (四)建议修改完善相关标准规定。

  一是对高压管道中的流量计,实行严格监管。既要明确流量计作为计量装置的监管要求,也要将其纳入特种设备名录强化监管。不能将流量计从高压管道的整体中分离失管。二是根据安全监管实际,修订《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部分条款。对没有达到安全条件的、正在运行的小型火力发电厂,要进一步明确相关管理规定;对高压管道与工作人员密集区域的安全距离作出明确规定,提高安全系数。

  湖北当阳市马店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11”重大高压蒸汽管道裂爆事故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