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邓洪涛、楚天快报记者胡梦思、通讯员李东)8日,襄阳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中心成立,筹集300多万元启动资金,将为车祸受害者提供“救命钱”。
襄阳交警支队介绍,这一基金的救助对象是:在襄阳市区范围内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或拖拉机在田间作业发生事故后,若有人员伤亡,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需要垫付抢救或丧葬费用的。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垫付的抢救费用最高不超过4万元。抢救时间超过72小时或抢救费用超过4万元的,由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审批。
与其他基金不同,为保证基金救助更多人,该救助基金仅为“垫付”,事故处理完后将由事故责任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