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有妇之夫,一个是有夫之妇,本应有各自的生活,但他们却产生恋情,因由此引发一起杀人未遂案。记者昨悉,欲杀死情人未遂的男子雷某终审获刑3年。
2012年9月,雷某在广东打工时,结识了阳新籍女子小莉(化名)并产生感情。今年3月赴云南昆明同居。后来,小莉感觉与雷某性格不合,不愿与其继续同居,便谎称回阳新老家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回到老家后,小莉为摆脱雷某,关掉了手机。3月14日,雷某赶到阳新,要求与小莉见面。遭拒后,雷某威胁称:若不见面就杀死小莉及其全家。之后,雷某购买了菜刀、水果刀、铁锤和胶布等工具。小莉害怕雷某报复,便报了警。
当天下午3时许,小莉在民警的陪伴下与雷某见了面。其间,雷某以需要与小莉单独交谈为由将民警支开。当两人走到阳新荆头山大桥桥中时,发生争执,雷某抱起小莉边往桥栏杆外推边用拳头殴打,小莉奋力反抗。民警见状将雷某制服。案发后,雷某赔偿小莉损失5000元,取得了其谅解。9月2日,阳新县法院认定雷某犯故意杀人罪,但属犯罪未遂,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