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快报讯 (记者刘倩通讯员赵诚奕)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然而在刚刚过去的元旦假期,襄阳仍发现有人涉嫌无视规定,节假日开着公车办私事。4日,市治庸办通报,他们在元旦当天的明察暗访中发现,10辆公车涉嫌私用。
这些车辆分别是:9:40左右,翠屏山庄,鄂F31180(老河口司法局);10:25左右,凤凰温泉,鄂F03983(中石化襄阳石油分公司);10:55左右,武商襄城购物广场,鄂F02699(中国农业银行襄阳分行);16:51左右,樊城沿江路尚汤酒轩,鄂F7C895(宜城市土地利用勘测规划队);16:54左右,一景国际假日酒店,鄂F09230(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17:00左右,樊城沿江路一桥头,鄂FFR617(市第八高级中学);17:37左右,鱼梁洲鑫聚丰苑,鄂F8LB88(樊城区鹿角门社区居委会);17:41左右,鱼梁洲烤全羊酒店,鄂F08698(中房集团襄阳房地产公司);17:44左右,鱼梁洲汉江三号酒店,鄂F02767(樊城区政府);鄂F03327(樊城区人大)。
据悉,这些涉嫌私用的公车主要出现在度假区、酒店、宾馆、商场。市治庸办要求车辆所属单位自公布之日起,对当事人进行问责,足额补交车辆使用费、写出书面检查,并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问责结果要在5日内上报市治庸办。逾期未报者,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公开通报。
春节将至,市治庸办将继续开展明察暗访,对多次出现公车私用问题的单位,将按照《襄阳市党政机关治庸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