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1月,湖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76件2059人,立案人数同比上升16.7%,达到了近7年来的最高值。全省有13个地区立案人数实现同比上升,11个地区上升幅度超过10%。其中,大案1472件,同比上升31.8%;县处级以上要案188人(含厅局级要案39人),同比上升36.2%。这是记者在今天结束的湖北省检察机关反贪业务培训班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彭胜坤介绍,今年湖北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一是办案工作量上升幅度较大,二是“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惩治涉及企业违法犯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等专项工作成效明显,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常态化,三是积极推动反贪侦查工作“转变模式、转型发展”, 试行职务犯罪定点羁押,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优势,强化反贪侦查的统一组织指挥和侦、捕、诉协作配合和相互制约等机制创新,四是严格依法使用强制措施和技术侦查措施,进一步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进一步规范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工作,切实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坚决整治执法不规范“顽症”,法治化办案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不俗业绩。

  记者了解到,为提升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侦查能力,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自2006年开始,湖北检察机关形成每年举办反贪业务培训班的传统。在今年的培训班上,采取案例评选和授课教学相结合的方式,邀请有关专家讲授了技术侦查、大数据时代与反贪侦查、职务犯罪初查、职务犯罪侦查取证合法性等内容,有针对性地提高反贪干警的侦查能力和综合素质。培训班组织开展的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十大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经过各地检察机关初评、省院书面评审及现场评审,评选出襄阳市襄城区院办理的黄志勇受贿、滥用职权案、恩施州院办理的尚学军系列贿赂案等“十大精品案件”和5件优秀案件并予以了表彰。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龚举文在会上指出,建设“过硬反贪局”是省院党组和敬大力检察长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必然选择,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全省检察机关反贪干警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总要求,狠抓“过硬反贪局”建设,忠诚履职,加强学习,练就过硬本领,适应法治反腐的新要求、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必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推进依法侦查,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探索实践,着力推进反贪侦查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