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决定:

  姚永宁同志任省政协副秘书长,免去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专职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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