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纪委首次公开通报4起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4起问题分别是:

  神农架林区红坪镇政府服务中心机关食堂今年6月至7月公务接待59次,无公函接待20次,空白公函接待14次。

  省供销合作社今年3月22日、6月16日、6月23日,公务接待3次,均无公务接待审批单、无接待公函。

  公安县政府今年1月20日至21日,支出接待费用1.2232万元,无活动公函。在“金富莱”大酒店进餐时15人参加,9人陪餐。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科发院王肖戈以“私人发票”报销餐费2.0608万元。

  省纪委指出,上述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属于顶风违规问题。省纪委将责成相关地方和单位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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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公函不接待

  去年颁布的《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接待单位安排公务接待活动前,应当填写国内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连同派出单位公函一并报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审批单内容包括填报单位、承办部门及承办人、派出单位名称、接待事由、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等。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接待清单内容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公务接待报销实行一事一结,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等。

  用问责倒逼“公函制”落实

  看了通报,有人或许好奇:“无公函接待这等小事还需要省纪委关注?基层自己通报一下不就得了?”此言差矣。

  公款吃喝位列“三公消费”之首,公务接待中大吃大喝问题沉疴已久。去年颁布的《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精准卡住了以往公务接待中的随意吃喝、铺张浪费等问题。其中“无公函不接待”堪称关键一招。尽管此招尚有诸多需要完善之处,但它确实是用制度遏制公款吃喝的一大进步。

  然而,“公函制”当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得不到落实,很多人对它还不适应。强调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省纪委首次点名曝光“无公函接待”问题,向各级各部门发出了严格执行制度、强力整治公款吃喝的强烈信号。接下来,各级纪委当迅速跟进,用问责倒逼“公函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