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孝感市高新区孝天办事处庙李社区党支部书记李五平、主任李均发、副主任李贵平合伙挪用“城中村”项目改造资金。李五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李均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李贵平因贪污、挪用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汉川市西门桥社区党支部书记胡向阳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伙同他人私分公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3、安陆市烟店镇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并违规加价收费、自立项目收取耗材费,烟店镇卫生院院长鲍爱武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烟店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4、孝感市孝南区西河镇违规发放津补贴,并违反财经纪律超标列支招待费,西河镇副镇长黄向东因监管不严,履职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大悟县芳畈镇新建村党支部书记胡安清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村干部补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孝昌县周巷镇中学校长陈汉清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并收取补课费,违规给教职工发放福利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云梦县公安局下辛店派出所所长李金洲违规收取费用,受到党内警告、政记过处分。
8、孝感市临空区建国村违规发放村干部津补贴,党支部书记李佑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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