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抓小,防止“小错”酿“大祸”

  2015年5月,郧西县香口乡白果沟村党支部书记李某碰到了“烦心的喜事”。喜的是女儿结婚,烦的是自己掏钱在饭店宴请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结果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要求将3000元礼金全部退回。

  老李的家人有些想不通:“不就是在饭店请大伙吃顿饭吗?如果礼尚往来就给个处分,未免太小题大做了吧。”

  去年以来,市纪委陆续通报了一些看起来似乎没那么严重的“小事”。

  武当山特区环保局干部于某用单位公车接妻子回家过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上缴公车使用费200元;

  郧西县上津镇王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杜某收受村民2瓶酒、2壶油、1箱饮料,价值4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竹溪县农商银行汇湾支行原行长王某在为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接受客户宴请,花费800元,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

  有人觉得“区区小事”不值得“大动干戈”。

  对此,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万德平介绍,他们在大量纪律审查案件中总结出一个规律:破“法”无不从破“纪”开始。

  “违反纪律这些‘小枝小节’,如果没人管、不追究,‘小错’就会酿成‘大祸’。”万德平认为,从结果上看,这是造成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一个原因。

  落实“抓早抓小”雷霆手段,彰显“治病救人”菩萨心肠,各地纪委在行动:丹江口市建立“1+4”县级巡查制度,强化巡查结果运用,25名“一把手”集中接受诫勉谈话;郧阳区出台“十五条禁令”,将干部吃、住、用、行全面管起来,拉起了全方位带电的“高压线”;茅箭区纪委针对少数党员干部作风散漫、工作拖延、办事不力等看似未“上纲上线”的小问题,出台“累错重责”暂行办法,对一年内受到三次及以上组织处理的,给予纪律处分;张湾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强化干部“底线思维”,对顶风违纪者严惩重处,不搞“下不为例”……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党员干部感受到了监督的“存在感”,增强了对纪律的敬畏之心。

  一名领导干部因打牌赌博被免职,他没有想像中的闹情绪,反而很坦然。为什么?他说:“照以前那样下去,我迟早要坐牢的!组织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一巴掌打醒了我,我一定要感恩。”

  对无视纪律、不收手的从严查处——

  抓严,让顶风违纪者“伤筋动骨”

  郧西县副县级干部张某被约谈时,敦促其主动说清问题,争取从宽处理,但他坚决“不认账”。事后,张某企图“规避”调查,玩起了“边收边退”掩耳盗铃的把戏,企图“瞒天过海”逃避法律制裁。最终,张某被立案查处。

  “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从严查处!” “不换挡”、“不刹车”,去年以来,多名“重量级人物”接连落网:郧西县原县委副书记夏某、房县原政协主席陆某、竹溪县原副县长曾某、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刘某、茅箭区人民法院原院长秦某等,因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这些“前车之鉴”告诫党员干部:“小心点,别把纪律不当回事!”

  “化整为零”操办喜事,本想“绕”过纪律,没想到撞到了“枪口上”。郧西县城关镇一村干部廖某因女儿出嫁大办喜事借机敛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了全部违纪资金。

  一顿同城酒,数人“吃”教训。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财政所所长李某,借该区相关部门到开发区学习考察之机,违规用公款迎送吃请,不仅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与吃请的2名干部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打“擦边球”变通发福利,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疾控中心为16名干部职工发放“免疫规划接种劳务费”,3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

  上级层面见收敛,基层“猫腻”照样敢玩。下猛药、动真格,让顶风违纪者“伤筋动骨”!

  郧西县土门镇龙潭河村文书谈某以其妻子名义虚报土地1亩,套取国家粮种补贴资金1082.09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竹山县潘口乡潘口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周某伙同两名村干部私分村集体退耕还林补贴资金近万元,3人均被开除党籍;

  房县红塔镇兴胜村党支部书记严某,截留困难优抚救济款、违规重复收取五保对象新农合医疗费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约谈警示一批、组织调整一批、立案查处一批,实现了对“问题干部”的挽救、震慑。去年以来,全市对1841名问题干部进行了处理,其中函询185人、约谈167人、诫勉谈话9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93人,移送司法机关1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