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实现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新型城镇化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湖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在强调经济增长的同时,对6000万湖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进行了布局。

  按照设想,5年后,湖北居民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社会保障体系趋于完善,“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在中部地区率先脱贫。同时,荆楚大地的水、大气、土壤污染等问题得到遏制,人居环境改善,居民健康水平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更强。

  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推进幸福湖北建设,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实现全湖北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这是湖北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对未来5年全省人民生活水平的描述。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要求,兜底民生保障。未来5年,湖北省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两轮驱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19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地区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湖北省政协委员余立国说,要在地方配套资金、金融扶持、转移支付、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尤其是民族地区科技、卫生、教育、管理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湖北省244万名城乡低保、25.4万名农村五保、2.7万名孤儿、48万名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200万生活困难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今年,湖北省落实民政系统“5431”民生行动计划,兜底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制度,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启动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工程、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建设工程,健全保障改善民生机制,精准确认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监督问责机制。

  “人口资源不去创新创业,就成为了负担和压力。”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途径之一。湖北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2016年,要努力实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培训城乡劳动者30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亿元,扶持5万名城乡劳动者创业。

  与新增就业同时进行的是改善居民收入。湖北省将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鼓励和支持企业对员工实行股权激励,提前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同时,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政策,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深化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

  未来,湖北还将筑牢社会保障网。包括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同时,大力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推进长江周游城市群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