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白晶 乔会 报道:半年内,男子在同一地点两次酒驾被民警查获。这名男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行政拘留5天等多项处罚。

  3月23日22时50分,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民警在镜潭路牛场村路段开展专项查酒驾违法行动时,拦下一辆黑色小轿车,经过初检,司机有酒驾嫌疑。随后,司机被带至检测点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

  在检测点,民警发现这名司机有些眼熟。原来,这名司机姓耿,去年10月1日,耿某也是在镜潭路牛场村路段因酒驾被民警查获,当时酒检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耿某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一次记满12分,并处罚款2000元。

  因酒驾再次被查获,面对民警,耿某也显得非常不好意思,连称只喝了一点啤酒。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耿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