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类县(市、区)分类来看

  Ⅰ类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76∶1

  Ⅱ类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7∶1

  Ⅲ类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1

  均比全国低(全国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为2.72:1)。而且湖北县域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2016年县域城镇化率达到49.3%,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以下是长江云整理的80个县(市、区)2016年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大家可以对比下自己是拖了后腿还是超过平均数据。

  来源:长江云  

(编辑:陈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