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K驾驶人和四类重点车辆免分的决定 为提高重点驾驶人和四类重点车车主审验、换证和检测意识,促进隐患清零工作,支队决定:自即日始至9月29日上午10时止,对重点驾驶人和四类重点车辆办理相关业务时免扣违法记分(记6分以下的),只缴纳罚款。具体规定如下: 一、持A、B证的驾驶人违法记分6分(包括6分)以下的,在上述规定时效内审证、换证的,免扣违法记分,只缴纳罚款; 二、大型公路客车、大型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和重型货车,在上述规定的时效内检测的免除逾期未检违法记分,只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