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8日电 (刘菊红)罗田一年轻男子在缓刑期间驾驶朋友的“宝马”车撞伤一名老人,出事后没有及时报警,抢救伤者,反而扔下车辆逃离现场,与朋友“对口径”并找人顶包。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不想民警在调查中很快查出顶包的内幕。

  卖菜老人遭遇飞来横祸

  2017年11月3日凌晨4时18分,罗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城西义水外滩路段有一名老人倒在路上,不远处停着一辆小汽车,疑似发生交通事故。接警员马上将警情转到交警大队,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民警发现一名老人倒在道路右边,头部流血,一些疏菜散落在周围;一辆白色轿车停在距离伤者约300米的道路左边,汽车前挡风玻璃被撞出一个大洞,车头处还挂着一个菜筐,车上空无一人。这时,120急救车赶到,经医生检查,被撞老人已经死亡。民警联系了报警人王某,王某说他到达现场时,事故已经发生,并没有看到肇事者。

  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勘查,根据现场散落的物品,判断死者可能是早起的卖菜人员。事发地距离城西菜市场很近,事故发生后,一些菜农和菜贩过来围观,民警当即走访了围观群众。有几名群众同时认出死者是常与他们一起卖菜的汪某。经查,汪某是一名菜农,几乎每天都到城西菜市场处卖菜。

  三小时后自首的年轻人

  民警调取了事发路段的视频监控,发现事发路段正是监控死角,没有拍下事发时现场情况,但肇事车在发生事故后又继续前行的一段距离后停下后的影像被记录下来。视频显示,从白色肇事车上下来三个男子,在另一辆车上又下来一个男子,四人走向被撞老人方向处,几分钟后又返回肇事车旁,车上下来两名女子,上了另一辆车后离开,几名男子随后也步行离开。民警围绕车辆信息和视频上出现的人员展开调查。

  7时19分,指挥中心接到李姓男子电话称自已是肇事者,要自首。7时30分,三名年轻男子来到交警大队,其中一名男子声称自已是凌晨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自首男子名为李某,是现场出现的另一辆本田车的车主;徐某是肇事车车主;郑某称自已是当时车上乘客,陪同朋友来自首。

  民警对三人分别进行询问,三人一致指出当时开车肇事者是李某。称当天与朋友一起吃完夜宵准备再去找地方玩,李某提出要试试徐某的豪车。徐某便与其换车开,行至义水外滩处发生事故,当时因为害怕躲了几个小时,后来觉得躲不过去就来自首。

  前言不搭后语民警识破“顶包计”

  民警在对李某的询问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当询问当时车上有几个人时,李某说车上只有两个人,但民警在调查中确定肇事车上有三男二女共5人;当询问事发时具体情况时,李某也说不清当时自已在哪个方向,如何撞上了受害人汪某。在民警进一步询问时,李某出现前言不搭后语、自相矛盾的供述。虽然如此,但李某还是坚称自已是肇事者。

  民警告诉李某,被撞的老人因伤势过重当场死亡,肇事者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并不是赔钱就可以了事。听到这里李某神情有些慌张,当听到自已将被刑事拘留后,心理防线一下子被突破了,连声说:“不是我撞的人,不是我撞的人,是郑某开的车,是他让我顶包的……”

  民警以询问相关案情为由再次传唤了郑某和肇事车主徐某。当郑某和徐某再次被警方询问时,也意识到事情败露了,很快就如实交代了案情。

  自作聪明三哥们均被刑拘

  经查,3日凌晨2时许,郑某、徐某、李某等人邀约朋友10人在城东夜宵广场宵夜。4时许,一行人吃完饭准备再去找地方继续玩,其中3人先行离开。其他7人分乘两台车,徐某的“宝马”车上坐了3男2女共5人,李某的“本田”车上坐了李某和金某两人。当时郑某提出要试试车,徐某觉得自已喝了酒,便同意由郑某开车。

  两辆车由东往西方向行驶,由于当时路上行人车辆稀少,郑某车速较快。行至义水外滩,郑某发现前方有人时,已经来不及刹车,撞上由西往东挑着菜行走的受害人汪某。事发后,郑某等人下车查看,发现汪某伤势很重,就扔下车逃离事故现场。郑某、徐某、李某三人跑到河滩里商量对策。郑某因为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正在缓刑期间,他知道这事一旦报警,自已将被收监,便提出让朋友李某顶包。李某考虑后同意给郑某顶包,三人在统一了口径后,李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自首。

  目前,郑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徐某、李某因涉嫌包庇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