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襄阳小伙20万买回百万豪车,两个月后却被查扣……

  二手车以经济实惠的特点,

  深受广大车主的欢迎,

  市场销售也是火爆异常。

  眼下,

  比二手车更优惠的抵押车正悄悄进入市场,

  它的价格远远低于二手车,

  消费者只需新车1/3的价格就能拥有一辆豪车。

  但大家需要小心了,

  抵押车比二手车的水更深,

  车主可能会捡小便宜而吃大亏。

  去年10月份,市民王先生(化名)在襄州区上品名看中一辆浙江牌照的宝马730轿车。买车前店方承诺,该车是原始抵押车,之前其他客户用过一年,不会出现纠纷。

  细心的王先生也从网上查询到该车的信息属于正常状态。于是王先生以二十万二千元的价格从上品名车店里购得此车。但新买的车开了不到两个月时间,警方就找上了门:因该车牵连湖南一桩盗抢案件,湖南警方将该宝马车暂扣。

  随后,王先生找到买车的张总讨说法,而张总解释说:这车虽然被警方扣走,但网上查询该车的信息属于正常状态,店家不愿承担责任。王先生对记者表示:“买车合同中承诺,此车交易时若店方存在隐瞒情况,店方因无条件退款,现在车被警方暂扣,店方却不愿承担责任。”

  二十多万,也不是个小数目,为什么要花二十多万购买一辆抵押车呢?对于记者的提问王先生回答:买抵押车比较方便,可以省去过户中的繁琐手续,买辆成色差不多的二手宝马需要三十多万,买抵押车的话可以节省十万元。

  3月15号上午,记者来到湖北上品名车了解情况,在店里记者并没见到店方负责人。随后记者拨通了店方张总的电话,张总告诉记者:“既然车主把车买走,那说明债权已经转让给他了,债权由他(买车方)管;车被警方暂扣后,店方把买车利润所得一万多已经返还给车主王先生,目前湖南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警方正在找我们(上品名车)上家。”

  对于王先生的遭遇,湖北东升律师事务所郭盛辉表示:根据合同法规定,按照合同相对性,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与王先生订立合同的车辆出售人应当返还购车款并赔偿王先生的相关经济损失。出售人在返还并赔偿完毕后依法取得债权,可以向其上一级合同相对方追索相关经济损失。

  车管所付刚科长介绍:抵押车是指已经办理过抵押登记的车辆,这类车辆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买卖抵押车并不违法,但是,若没有解除抵押,如果相关债务没有按期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拍卖该车辆用于偿还债务。付刚科长还提醒广大车主,抵押车和查封车是不允许买卖的,一旦发生纠纷则有买车人自行承担。

  目前,车主王先生只能等湖南警方将案件破获后,再来处理因购车产生的经济纠纷。

  来源:襄阳交通广播动力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