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鄂州和咸宁

  再添“国字号”荣誉啦!

  据水利部官网消息,自2013年水利部启动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城市完善机制,加大投入,按照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取得显著成效。目前,41个试点城市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通过了水利部或试点所在地有关人民政府组织的验收,其中湖北有鄂州、咸宁两城市在列。

第一批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城市名单

  第一批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城市名单

  北京市密云区

  天津市武清区

  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辽宁省大连市、丹东市

  吉林省吉林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鹤岗市

  上海市青浦区

  江苏省无锡市、徐州市、苏州市、扬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湖州市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

  江西省南昌市、新余市

  山东省济南市、临沂市

  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

  湖北省鄂州市、咸宁市

  湖南省长沙市、郴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海南省琼海市

  重庆市永川区

  四川省成都市、泸州市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云南省普洱市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张掖市

  青海省西宁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起来看看鄂州和咸宁在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出了哪些努力、有什么成果吧 ↓↓↓ 

  鄂 州

  湖北鄂州素称“百湖之市”,水系发达,河网密度0.38公里/平方公里,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3年7月,水利部确定鄂州为全国第一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2014年7月,省人民政府批复《鄂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试点前,全市水域面积64.5万亩,约占国土面积的27%,湖泊119个,其中纳入湖北省两批保护名录湖泊52个,水资源禀赋为水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试点期间共完成38项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87.99亿元。基本实现了《实施方案》确定的试点建设目标,25项考核指标达到或优于目标值。 

  咸 宁

  2013年,咸宁被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第一批试点城市以来,按照“一区两廊三带五片”的总体布局,通过试点建设,初步构建了健康的水生态体系、完备的水安全体系、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水文化体系。

  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自然”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

  在为期3年多的试点建设过程中,咸宁生态水利建设稳步推进,水环境治理措施得力,河湖库长制体系全面建立,湿地保护行动全面铺开,水文化体系建设特色鲜明,圆满完成了各项试点建设任务。(记者 刘蕊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