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厂区旁挖坑排放重金属废水 公司负责人被处理

厂区负责人在厂区旁挖坑排污 陈娅君 摄厂区负责人在厂区旁挖坑排污 陈娅君 摄

  中新网宜昌5月29日电 (陈娅君 周连平)湖北宜都某公司厂区排污管道破裂,不仅不想办法及时检修,反而在厂区旁随意挖了两个坑来“储存”污水。5月29日,宜都市公安局通报,因涉嫌污染环境罪,厂区涉事负责人彭某已被取保候审。

  2018年4月17日,宜昌市公安局环境监察支队在“春雷”行动中对宜都市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利用其厂外西侧院墙和场内原污水处理站旁,两个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的坑塘,贮存含有重金属的废水,且排放水污染物超过排放限值标准,严重污染环境。随后,宜都市环保局将案件移交至宜都市公安局环保警察大队。

  经民警调查得知,2018年3月23日早上8时许,该公司厂区西北角循环池下面的铁质出水管破裂,该厂负责人彭某指挥工人在废水收集池下方30米处挖掘出一个无任何防渗处理措施的渗坑收集废水,一部分循环池内的废水沿厂区内的山水沟自流至长江。环境部门立即责令彭某停止其违法行为。

  经对水样检测,该公司总排口的山水中重金属钒为15.6mg/L,超排放限值标准(1mg/L)14.6倍,严重污染环境。5月18日,宜都市公安局民警将彭某传唤至宜都市公安局枝城派出所。经审讯,彭某(男,55岁,夷陵区人)对自己污染环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