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6月22日电(通讯员 江丽娟)6月21日,湖北省嘉鱼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湖北省蔡甸监狱原监狱长、党委书记袁亚雄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嘉鱼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嘉鱼县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湖北省检察院、咸宁市检察院、湖北省蔡甸监狱均派员旁听观摩。

  2004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人袁亚雄在担任咸宁监狱筹备组组长、咸宁监狱监狱长、党委书记、蔡甸监狱监狱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咸宁监狱、蔡甸监狱工程项目承建人、业务合作方等16个单位及个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04万元,袁亚雄的行为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庭审前,为精准指控犯罪,强化庭审效果,嘉鱼县检察院公诉团队详细制作了出庭预案和多媒体举证材料,并先后3次修改出庭预案,多媒体举证材料更是前后修改6次。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案件焦点问题,运用多媒体从犯罪事实、身份及量刑情节等两个方面向法庭出示了全案证据,全方位直观的展现了袁亚雄受贿的经过,被告人袁亚雄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在辩论环节中,公诉人就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袁亚雄进行教育,公诉人告诫被告人,“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一名党员领导履行职务的基本要求”。同时控辩双方就“犯罪金额”、“量刑情节”等焦点问题展开了辩论。

  历经一天的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