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昌史上最重污染环境罪宣判,总经理等3名相关责任人获刑

  楚天都市报记者 陈俊

  宜都一家企业一年纳税达千万元,不仅不以身作则保护环境,反而只顾企业经济利益唯利是图,竟然将超标170多倍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排长江(本报2017年8月31日曾报道)。

  近日,这起宜昌市有史以来因污染环境处罚最重的案件判决生效。记者9日在三峡坝区法院和宜都市采访了解到,这家企业除了被宜昌市环保局处以了2800万元的天价罚款外,企业总经理王某等3名相关负责人也都被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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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枝城镇三板湖村。该企业成立于2011年,经营范围是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等。

  2017年8月17日凌晨,有群众举报,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偷排未经处理的工业生产废水。随后,宜昌市公安局环保支队组织精干力量,协同宜昌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宜都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宜都市公安局,对该公司开展突袭检查,并配合环保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取证。

  8月24日,宜昌市公安局对该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并对该公司总经理王某、总工程师陈某及公司安环部负责人杨某、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王某某依法传唤调查并刑拘,该公司也随即被责令停产。

  经查,2016年初,该公司建成年产2500吨的甲磺胺生产线,但公司负责人只顾企业经济利益,未根据生产增量变化加强环保设施建设,非法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暗管”直排长江。经宜昌市环保局和宜都市环保局对抽检水样进行检测,该公司向长江直排的生产废水PH值为0.83,呈酸性,废水中重金属铜含量超国家标准178.6倍。

  据了解,该公司非法排放强酸性含铜生产废水的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而直排的废水对长江水质和鱼类等生物有着极大的伤害。

  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纳税大户遭受重罚

  7日上午,本报记者来到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时,该企业大门禁闭,仅有一名保安在门房处值班留守。“停产快一年了。”该保安说,公司曾有100多名工人,总经理被抓后公司停产,工人都相继回家另谋出路。“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曾在该公司上班的一名工人说,公司往长江里偷偷直排生产废水,不少工人都知道,也都想当然的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事,甚至当初公安和环保部门来厂里检查时,很多工人都认为公司最多罚点款,没想到直接抓人判刑了。

  2017年11月30日,宜昌市环保局曾对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800余万元。随后,该公司及其被刑拘的总经理王某等4人被三峡坝区检察院以犯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

  记者9日在三峡坝区法院采访了解到,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刚刚宣判生效。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被判犯污染环境罪,处罚金一百万元,总经理王某等3名相关责任人因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至三万元;该公司总工程师陈某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罚金十万元。王某等均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没有提出上诉。

  据了解,作为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分管环保的总工程师陈某,在公司将生产废水偷排长江时,他曾提出过反对意见,也提出过投入资金购买符合要求的环保设施的建议,但因没有得到公司其他几名负责人的支持而最终选择了沉默。也正因为有这个情节,作为公司高管的陈某仅判处罚金,没有判处有期徒刑。

  据了解,该公司负责人在庭审时曾表示,以该企业近几年来纳税一千多万元等理由,请求法院从轻处罚,但未被法院采纳。“完全是心存侥幸。”宜昌市公安局环保警察支队支队长李鸿飞介绍,超标这么多倍的生产废水直排长江是违法行为,该公司总经理王某等人心知肚明,但在利益面前,他们选择了知法犯法牺牲环境。该公司只在晚上进行非法排污,且排污口离公路较远,非常隐蔽。而在现场取证时,警方发现该公司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于完全停用状态,甚至电源都从未打开,电源箱上的钥匙已锈迹斑斑。

  判决具有警示意义 重点查处环境污染

  “这起案件的判决具有警示意义,给所有对环境保护还未转变观念引起重视的企业都敲响了警钟。”负责审理此案的三峡坝区法院审判长薛峰说,环境和每个人息息相关,作为企业更应该以身作则,要不遗余力不讲条件的对环境加以保护。如果以污染和牺牲环境的代价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这样的企业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