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涉及襄阳、天门

  襄阳市有关领导干部职务任免

  中共襄阳市委决定,经履行有关程序:

  郑德安同志任市委副秘书长

  杜江山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兰勇建同志任湖北谷城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夫勇同志任樊城区委常委

  王鄂东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杨安平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干永安同志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吕保南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陈学保同志任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白秀华同志任市公安局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分局(重点工程公安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裴明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袁光华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成文心同志挂职任市委副秘书长、南漳县委常委

  杜云峰同志任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襄州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区委政法委书记职务

  何雁男同志任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局长,免去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城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施卫敏同志任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庾铭同志任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杨志国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免去其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彭扬武同志任市医药化工产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汤永忠同志任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文忠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产业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卫东同志任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赞军同志任市政府投资审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国建同志任市森林公安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李红海同志任襄阳汉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维娜同志任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志勇同志任襄阳广播电视台总编辑,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襄阳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孙建峰同志任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东风人民医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付度关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委员、院长职务

  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2018年第101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孙刚,男,汉族,天门皂市人,1981年12月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黄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潭镇党委副书记,黄潭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黄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拟交流重用任乡镇党委书记。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7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收,邮政编码:431700;举报电话:0728-12380;短信举报号码:13581312380。

  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

  2018年8月10日

  来源 | 中共襄阳市委、中共天门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