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巴东一恶势力团伙被摧毁,主犯谭兵波一审获刑七年

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楚天都市报10月14日讯(记者余皓 通讯员沈剑)发放高利贷后暴力讨债,将狼犬及牧羊犬拴在借债公司办公室门外,率众“居住”并滞留在该公司长达75天,期间还多次威胁民警。14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由巴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谭兵波等5人涉恶案,9月29日在巴东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谭兵波被判刑7年。

  据审理查明,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谭兵波带领其妻黄金勇,纠集邓龙平、谭赵波、邓黎明等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多次实施暴力讨债、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毁损和占用公私财物等恶势力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巴东县野三关镇、清太坪镇等周边地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谭兵波曾给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薛某高利放贷,薛某偿还本息76万余元后再无力继续还款。2015年下半年至2018年3月30日,谭兵波先后雇请他人用大货车装载泥土后倾倒在该公司大门口,将自家喂养的高加索大型狼犬一只及牧羊犬一只拴在公司办公室门外,并安排黄金勇将炊具、轮椅、床铺等物品搬运至该公司,累计滞留该公司长达75天,致使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陷于停滞。期间,公安机关在协调处理的过程中,谭兵波对公安民警进行辱骂、威胁。

  2015年至2016年6月,谭兵波、黄金勇邀约邓黎明、邓龙平等人先后两次到清太坪镇陈家湾村陈某家中,以摆放花圈、燃放鞭炮等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强行索要债务,并实施言语威胁、暴力殴打等行为,致陈某身体受到伤害、精神遭到摧残。

当庭宣判当庭宣判

  2015年6月,谭兵波搭载黄金勇驾驶无号牌车辆,在野三关集镇单向通行的道路上逆行,执勤民警向某、汪某将车辆拦停后,谭兵波拒不配合检查,反而对民警进行辱骂并驾车企图撞向民警向某,后因黄金勇控制刹车制动才未造成严重后果。谭兵波的行为致使该路段交通堵塞长达二十余分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016年10月20日,野三关派出所民警田某在处理谭兵波等人扣押段某车辆一事时,谭兵波为发泄不满情绪,在派出所办公室用玻璃杯砸向办案民警田某,致使其嘴部受伤。

  此外,今年3月18日,邓龙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

  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谭兵波等5名被告人均认罪悔罪,恳请法庭宽大处理。

旁听群众旁听群众

  一审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对谭兵波判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对黄金勇等3人判刑1年至4年不等刑期;以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对邓龙平判刑3年。

  据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巴东检察机关重拳出击,快速打掉这危害一方的恶势力犯罪,净化了社会环境,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