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吃一碗热干面喝下3两白酒,男子无证醉驾被刑拘

  楚天都市报1月27日讯(记者向清顺 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 实习生耿可可)“我有酒瘾,喜欢独自一人饮酒,此前因醉驾被判过刑,现在第二次醉驾又被捉,即将面临刑事处罚,我现在好后悔呀!”1月26日,因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湖北大悟男子罗某追悔莫及。

  罗某现年48岁,家住湖北省大悟县丰店镇。10年前,罗某来武汉经商,购了房,买了车。2015年8月,罗某因在武汉市江汉区醉酒驾车被交警查获,罗某因此构成危险驾驶犯罪,被判处刑罚,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驾驶证。但是,判过刑的罗某仍改不了喝酒开车的习惯。

  1月24日晚8时许,罗某驾驶一辆车牌尾号为9L8的五菱牌小汽车来到武汉市硚口区城华路一家热干面馆购得一碗热干面后,以热干面当菜,一气饮下随身携带的3两白酒。吃完热干面,喝完白酒后,罗某驾驶自己的小型汽车从硚口区返回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路的家中。

  当晚9时16分许,当罗某驾驶自己小型汽车行至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路路口路段时,在此执行夜巡查任的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交通大队交警发现罗某有酒驾之嫌,于是对罗某进行酒精度测试,发现罗某血液中酒精度含量达155.98毫克/100毫升,超过酒驾标准80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执勤交警现场将罗某控制后,送往武汉市汉阳酒驾中心进行强制醒酒。

  据东西湖区执勤交警介绍,罗某系二次醉驾,且在驾驶证吊销期间无证驾车,先期将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处理。后期,将追究罗某的刑事责任,罗某面临第二次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犯罪判刑,且具备加重处罚情节,5年时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我这是第二次醉驾被捉,我的教训太深刻了,但愿其他驾驶员能从我身上汲取教训。”1月26日,面临刑事加重处罚的罗某在警方看守所内后悔不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