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3地公示、任免87名干部:一市政协副主席辞职

  十堰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以下拟提拔的干部予以公示:

  马遥,男,回族,郧西人,1986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9月参加工作,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十堰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副科长,郧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茶店镇党委副书记,郧县(郧阳区)叶大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郧阳区五峰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等职。现任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党委书记,拟提名为十堰市郧阳区政府副区长人选。

  公示时间: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3日。

  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同志任职的有关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市委组织部设立公示信箱、专线电话、短信举报电话。公示信箱设在市行政中心A栋一楼大厅,专线电话为0719-12380,短信举报电话为18971912380,来信寄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收,在线举报网址为:http://www.sywddj.gov.cn/12380/index.asp。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6日

  咸宁

  关于接受孙基志同志辞去

  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请求的决

  (2019年5月8日市政协五届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孙基志同志的辞职请求,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孙基志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关于余艳萍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9年5月8日市政协五届十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咸宁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余艳萍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恩施

  州人民政府关于刘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决定:

  刘琳同志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胡斌同志任州人民政府正县级督查员,免去其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周清同志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职务;

  谭明珍同志任州教育局副局长;

  免去赖于明同志州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琼同志任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勇同志任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吴远方同志任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

  范祖谋同志任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谷元桂同志任州司法局副局长;

  龙学军同志任州司法局副局长;

  秦进同志任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向仕莲同志任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杨绪敏同志任州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

  袁燕奇同志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家祥同志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滕明红同志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颖同志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于左清同志任州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周兴发同志任州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覃涛同志任州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孙永红同志任州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李昌雄同志任州水利和湖泊局总工程师;

  许强同志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县级);

  杜方平同志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军同志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田代华同志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朱宏同志任州商务局副局长;

  胡福先同志任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正县级);

  黄明畅同志任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谭培忠同志任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谭冬青同志任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徐忠碧同志任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谭祖庆同志任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袁武同志任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祖旺同志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赵重文同志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琚兆清同志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吴军同志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黄思昭同志任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罗建刚同志任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赵义朋同志任州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涂兴宏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建明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富昌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范宏涛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可红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宋全喜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宏君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军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徐敬东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莫小刚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文红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柯兵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郑江才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冯兆雄同志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董祖锋同志任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振宇同志任州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唐春燕同志任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赵树锋同志任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赵久胜同志任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陈怀玉同志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张卫国同志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副主任;

  赵均同志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总会计师;

  谭立文同志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熊昌甫同志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

  王新林同志任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

  向庆红同志任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

  肖秀川同志任州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总畜牧师;

  程银阶同志任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崔久红同志任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李智勇同志任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向诗勇同志任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

  张祖清同志任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主任,免去其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谢成校同志任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副主任;

  黄卫同志任州硒资源保护与开发中心副主任;

  刘梦同志任州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关于周建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决定:

  周建国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谢代树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詹厚兰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进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兰光平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关树华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

  王良兵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