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仙桃两市签订协议共同推动通顺河生态环境改善

  10日,武汉市与仙桃市签订《通顺河流域跨市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协议》,共同推动通顺河生态环境改善和水环境质量提升。

  通顺河是湖北省重要河流,西起潜江市泽口闸,流经潜江市、仙桃市,进入武汉市蔡甸区、汉南区后,经黄陵矶闸入长江。通顺河是沟通武汉市和仙桃市的一条纽带,两市共享通顺河生态环境资源。

  《协议》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改善通顺河水环境质量、保护通顺河水生态环境为目的,施行通顺河流域上下游“双向生态补偿协议”。上游来水水质达到或优于目标要求,下游地区向上游地区提供资金奖励;来水水质劣于目标要求,上游地区向下游地区提供污染补偿。

  《协议》约定水质类别考核目标为Ⅳ类,主要污染物因子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3项,以Ⅳ类水质对应的浓度参数进行考核。每月考核1次,年度奖惩金额为每月预核算补偿金额累计值,下一年度1月对上一年度的全年补偿资金进行核算、结算、拨付。每年合计补偿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将专款专用于通顺河流域范围内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通顺河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有关专家表示,这一协议将为湖北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探索起到积极示范作用,也将为推动《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落地见效,探索建立跨市河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共同推进通顺河水质改善起到积极作用。(闫成义、胡喜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