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公安部公布2016年“猎狐行动”二十大经典案例:

  案例1:李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据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2013年12月27日立案侦查,2011年至2013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将其名下房地产公司开发房产一房多卖、重复抵押,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同时,以不存在的房产作为抵押,通过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的方式,向他人借款,骗取他人4亿元。2013年12月5日,李某潜逃境外。2014年5月21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对李某批准逮捕。2015年2月27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接办案单位情况报告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办请我驻外使馆协调有关国家执法部门对李某开展查缉。2016年1月9日,经多国执法部门接力合作,李某被成功缉捕回国。

  案例2:彭某、倪某涉嫌合同诈骗案

  据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2016年3月12日立案侦查,自2011年10月至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彭某利用其担任某银行营业部总经理之便,伙同犯罪嫌疑人倪某通过实际控制的三家空壳公司,采取伪造公司印章、编造虚假盈利项目等手段,以承诺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受害人文某共计2.7亿元人民币。案发后,彭、倪二人潜逃出境。3月16日、17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先后对彭某、倪某批准逮捕;3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彭、倪二人发布红色通报。

  在接报嫌疑人的外逃信息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办立即请我驻外使馆、驻外警务联络处协调有关国家执法部门对二人进行布控,同时指导办案单位密切掌握逃犯动态信息。3月23日,二人在韩国被缉捕并遣返回国。

  案例3:刘某等四人涉嫌集资诈骗案

  据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洪门分局2014年12月1日立案侦查,2011年至2014年11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夫妇及其儿子等人在未获得相关融资资质、无实际产品的情况下,以新乡市某公司等名义,虚构委托养殖灵芝回购的集资项目,以高息为诱饵,与多个地方群众签订协议,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涉案金额巨大。2014年11月30日, 犯罪嫌疑人刘某等四人逃往马达加斯加。 2014年12月2日,新乡市公安局洪门分局以集资诈骗罪对刘某等三人批准刑事拘留; 12月4日,对安某批准刑事拘留。2014年12月24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对刘某、张某、刘某(刘某之子)三人批准逮捕。2015年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三人发布红色通报。

  2014年底,接河南省公安机关情况报告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将相关情况通报马达警方。2016年 4月18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工作组抵达马达。4月20日至21日,马达警方成功抓获四名犯罪嫌疑人。4月24日,工作组将四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

  案例4:邓某涉嫌传销案

  据江苏省公安机关2012年11月30日立案侦查,2012年4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邓某伙同他人在互联网上成立传销组织,并形成覆盖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的传销网络,发展传销人员4万多人,涉案资金达15亿余元人民币。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邓某等人为逃避打击、欺骗广大群众继续参与传销活动,成立了新的传销公司,发展传销人员10万余人,涉案金额达7亿余元。2015年底开始,邓某再次从事传销活动。2012年8月10日,邓逃往菲律宾。2013年3月5日,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开设赌场罪对邓批准逮捕;同年5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接情况报告后,公安部多次派员赴菲律宾,协调菲执法部门开展缉捕,先后抓获30名同案犯。2016年初,在获取相关线索后,公安部再次组织工作组赴菲律宾,协调菲执法部门将其成功抓获。6月29日,邓某被押解回国。

  案例5:姜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据江苏省沛县公安局2012年12月2日立案侦查,2007年至2012年,姜某在未经许可,以高息为诱饵,向数十名受害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余万元。2012年11月29日,姜某潜逃

  非洲。2013年5月24日,沛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姜某批准逮捕。

  接情况报告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办指导办案单位积极开展摸排工作。2016年6月,获得姜在非洲的线索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办立即派出工作组赴非。6月28日,当地警方成功抓获姜某。7月1日,工作组将姜某押解回国。

  案例6:倪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据浙江省三门县公安局2004年3月24日立案侦查,2003年4月至2003年12月,犯罪嫌疑人倪某为少缴税款,以浙江某服饰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虚构交易事实,与杭州三家贸易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6份,价税合计640万元,税款93万元。案发前,倪某逃往厄瓜多尔。2014年9月3日,三门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倪某批准逮捕;同年11月4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2016年6月10日,倪某被厄国际刑警依据红通逮捕,倪在狱中向我使馆递交自首书。7月18日,公安部“猎狐”行动办派出工作组赴厄,配合使馆开展遣返工作。7月24日,外逃12年的犯罪嫌疑人倪某被遣返回国。

  案例7:夏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据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2016年3月31日立案侦查,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夏某等人共同经营的公司在未获得商标注册公司授权及未获得农药生产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将购进的普通农药分装成小包装装箱后,假冒著名注册商标的农药出口,累计销售20余吨、60余万件,金额达1300余万元。2016年3月17日,夏某潜逃至柬埔寨。4月1日,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对夏某批准刑事拘留。

  接办案单位情况报告后,公安部“猎狐”行动办迅速派工作组赴柬埔寨开展工作。7月31日,柬警方成功将其抓获,并查获其在柬埔寨金边的储存销售窝点。8月7日,夏某被押解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