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沈阳市大东区绿化养护管理所原所长王霞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王霞利用单位加油卡先后5次为自己私家车加油,合计花费1250.13元。王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通榆县残联原理事长李廷军违规核销招待费问题。2016年1月至11月,通榆县残联在当地两家饭店共发生招待费1.9万元,应李廷军要求,这两家饭店虚开21张图书发票,经李廷军签批后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变相核销。李廷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吉林省纪委)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宝清县青原镇永红村村委会主任张利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1月8日,张利借买楼之机,在本村礼堂宴请400余人,收受礼金12.28万元。张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丹阳市市容管理中心路灯管理所所长、党支部书记盛文庆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收受节礼问题。2016年端午节前后,盛文庆违规购买1万元糕点预付卡,给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发放福利。同年夏天,盛文庆采用重复列支高温费方式,给员工多发高温补贴合计4.72万元。此外,盛文庆还在2017年春节期间收受业务单位所送烟酒合计7380元。2017年4月,盛文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宝应县教育局副局长潘文新违规用公款送礼等问题。潘文新在担任宝应中学校长期间违反财经纪律,于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先后7次采用虚构教师加班费手段,套取公款合计13.06万元用于送礼。2014年9月至2016年5月,将收取的学生借读费、复读费合计439.9万元设为账外账,并从中支出233万余元用于购置车辆等开支。潘文新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领导责任,并存在多次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4月5日,潘文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常山县同弓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丁乐喜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5年1月,丁乐喜在县城某酒店操办乔迁宴,宴请对象中有管理和服务对象12人,违规收受礼金1.08万元。丁乐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亳州市谯城区审计局原局长王德运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6年12月14日、15日,王德运两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餐费共计1670元。王德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2。芜湖市鸠江区白茆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万涛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6年12月15日,万涛带队到村卫生室进行公共卫生检查时,中午违规接受村医私人宴请。万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阜阳市颍州区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振军违规为儿子举办婚宴问题。2015年10月22日,潘振军在酒店为儿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2000元。潘振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三明市梅列区洋溪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邓丽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8月12日,邓丽娟以争取工作指导为由,在三明市区某饭店宴请区委组织部干部翁某,并邀请了翁某妻子等无关人员参加,消费金额767元。同年9月,该笔费用以接待上级考察工作名义公款报销。2017年3月,邓丽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公款吃喝费用;其他参加宴请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厦门市海沧区疾控中心主任叶曦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3月,叶曦按规定完成对其办公室的整改。2016年下半年,叶曦又私自对其办公室进行改造,超出标准面积6.2平方米,导致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2017年2月,叶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