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的人不办事,办事的人不收钱”

  采访中,不少入狱贪官还谈到,以人情往来遮掩受贿行贿只是初级手段,寻找腐败利益的“代言人”是不少人隐蔽贪腐的又一办法。

  今年48岁的海南儋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权晓辉曾是当地一名年轻有为的干部,他的贪腐手段也更加“与时俱进”。在2002年到2013年间,他多次以“借款”名义索贿,收受贿赂超过1300余万元。他坦言,以他人名义圈地经营谋利是他的贪腐幌子。

  自2000年开始,权晓辉先后以三家公司名义承包了儋州、三亚等地的近两千亩土地,而每亩土地的年租金分别只有35元、60元的超低价,最高一处仅500元,租期都在30年以上。这种最长期限、最低价格的圈地经营获利丰厚。据了解,为了逃避监督,这三家公司他都是以其亲属名义注册。

  不少落马贪官表示,他们寻找的利益代理人既有亲朋好友、又有情人弟兄,不管是谁,都希望能达到掩人耳目逃避组织调查的目的。

  毋保良在收受了大量钱财后他害怕出事,就想了一个自认是“万全之策”的办法,动员自己的弟弟开酱菜厂,把自己的钱财投入到酱菜厂。他认为自己弟弟开过多年大酒店,有些积累,以他名义办厂顺其自然,不会引起外界和组织上怀疑。

  “收钱的人不办事,办事的人不收钱”是一些领导收受贿赂时的“规矩”。因受贿290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安徽省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某表示在任太和县委书记时,从未自己收过一分钱,没有和开发商有直接经济往来,但他的情人却暗中接受开发商请托大肆敛财,利用刘某的权力为开发商在批地拆迁方面牟取利益,当地一度出现“没有刘点头,谁也进不了太和的房地产市场”的垄断局面。

  “清水衙门”沦为新的腐败高发领域

  2013年以来,东部某地级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乡科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54件,其中涉及“一把手”案件134件。办案人员发现,近三年来,“一把手”违纪违法成倍增加,传统热点领域易发高发,一些“清水衙门”成新热点,敛财手段日趋隐蔽。

  统计显示,2011年,该市查处乡科级以上“一把手”11人,2012年查处20人,2013年查处49人,年平均增长超过100%。今年1-9月查处85人,同比增长九成以上。

  党政机关人员占九成,成为“一把手”违纪主体。其中,违纪时担任地方“一把手”的45人,担任住建、环保、安监等具有行政管理权或审批权部门“一把手”的28人,担任教育、卫生、农业等掌握重要国有资产资源部门“一把手”的30人。

  办案人员发现,当前“一把手”腐败正由传统的热点领域向新领域蔓延,逐步呈现全领域腐败之势。办案人员表示,工程建设、涉农、医疗卫生等传统案件高发领域是“一把手”腐败高发领域。涉案的134名“一把手”中,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50人,占37.3%。如该市查处的一起国有房地产企业“一把手”案件中,涉及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12人。

  环保、安监、审计等一些所谓的“清水衙门”日益成为新的腐败高发领域。一线办案人员介绍,以安监领域为例,该市先后查处了区、县安监系统窝案,涉案6人。今年上半年,某区审计局局长、某县审计局局长在委托中介机构协审等工作中,分别收受贿赂16万元、12万元,先后被查处。

  上梁不正,下梁易歪。办案人员发现,“一把手”如果存在严重经济问题,往往会在该地区、系统引发窝案、串案,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甚至几十人。统计发现,“一把手”窝案串案占41.18%。

  纪检办案人员介绍,在环保系统窝案中,该市原环保局局长贪污、受贿违纪总金额150余万元,部分党员干部在通过向其行贿获取权力岗位后,变本加厉大肆捞取钱财,全市环保系统共2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某区中医院院长受贿89万元被查处后,包括一个副院长在内的6名干部职工因违法违纪相继被追究责任。

  “一把手腐败是滋生窝案的祸首。”该市一位办案人员说,在一个单位或系统,“一把手”处于权力的核心,其言行举止对下属有着巨大的导向作用。一旦“一把手”出现问题,往往在用人上出现“带病提拔”的逆淘汰现象,在经济上则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窝案串案。

  办案人员发现,乡科级以上“一把手”一旦发生贪腐,往往利用职权追求利益最大化,违纪金额屡创新高。一家地产国企总经理收受某销售公司所送的一处房产,卖出后获利210万元。

  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一把手”敛财手段日益多样化、隐蔽化。办案人员发现,领导干部子女挂“空职”领高薪、以借钱、投资、代持股份为名行权钱交易之实等方式层出不穷。该市原环境监察局局长曾安排其女儿在某公司挂“空职”领取“薪酬”20万余元。一位开发区“一把手”从开发商周某开办的典当行“借款”100万元,并投放到周某的另一下属公司参与“集资”,两年获利40万元。

  一些“一把手”特权思想严重,用人“一言堂”、财务“一支笔”、审批“一句话”等问题突出。纪检办案人员认为,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下,“一把手”处于权力“金字塔”塔尖,集人权、财权、事权于一身,导致少数领导干部党政大权独揽,最终走向违纪违法的道路。一个高职校校长先后4次使用单位公车赴四川、河南等地陪儿子参加公务员考试,最长的一次达18天,并将汽油费、过路费、住宿费等3万余元费用堂而皇之地拿到单位报销,“根本不把财务制度当一回事。”

  办案人员发现,不少“一把手”对党纪条规和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有的对法纪缺乏最基本的认知。某单位“一把手”为解决职工福利低的问题,集体开会研究私分专项经费,其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纪律,但其心里还认为“是经过集体研究的,是在为职工谋福利,是在做好事”。

  一些“一把手”亲眼看到身边的人因违法乱纪被查出的案例,仍然以身试法,侥幸心理严重。某单位“一把手”曹某在发现周边相关干部“落马”后,害怕被查处,曾有过向行贿人退钱的举动,但风头一过之后,曹某觉得自己“运作”聪明、隐蔽不会被发现,开发商“朋友”不会出卖自己,继续大肆收受他人贿赂,最终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记者杨玉华、凌军辉、傅勇涛、胡锦武、苏晓洲、李鹏翔、杨守勇、叶前、邹俭朴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