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女子吃饭,给她买包,在请求开房遭拒后,男子竟然谎称女子是自己的媳妇,将她留在电动车专卖店,然后把电动车开走,以此报复女子,却换来12天拘留的处罚。

  约女子开房遭拒,他决定报复

  34岁的明某是北京路某酒店厨师,10月27日中午,他无聊之际,掏出手机约在娱乐城认识的女孩小雪一起吃午饭。

  吃完饭,明某付了钱。然后明某又约小雪去开房休息,但小雪称要去五堰拿个包。明某陪她到五堰后,才发现小雪是要买包,明某只得掏了260多元钱给小雪买了个包。

  请吃了饭,还买了包,明某再次提出开房休息,但小雪仍找理由拒绝了。因花了不少钱,什么也没干成,明某心里十分不爽,决定报复一下小雪,便萌生了一个计划。

  骑走了电动车,留下了“媳妇”

  “那你陪我去买辆电动车吧!”明某提出让小雪陪他去十堰老街,小雪同意了。

  两人坐上出租车后,明某借机将小雪的手机拿过来,趁小雪不注意,将他与小雪的通话记录、他的电话号码及两人微信聊天内容全部删除。

  到十堰老街后,明某和小雪进了一家电动车专卖店。明某问小雪哪辆车好看,小雪说黄色好,明某便叫来老板,称想买下那辆价值3500余元的黄色电动车。

  “能先试试吗?”明某提出试一下车。

  “就在附近试,不要跑远了。”老板显然有些不放心。

  “放心,我媳妇就在这里。”明某朝小雪笑了笑,对老板说。老板见小雪没反对,便放心地让明某独自一人去试车。

  半小时后,老板见明某还没回来,有些着急了,便对小雪说:“你老公咋还没回来?”

  “他不是我老公!”小雪也感到有些不对劲。想给明某打电话,可拿起手机后发现已经没了明某的任何联络方式。小雪对老板讲明原委后,两人赶紧报了警。

  图一时痛快,换来12天拘留

  在人民路派出所,小雪表示她不清楚明某的真实姓名及相关情况,这给民警办案增加了不小难度。

  通过一系列侦查后,民警终于获得了明某的电话号码。拨通明某电话后,民警让其马上到派出所。但明某却称自己现在在贵州,后在民警的一再要求下,明某只得乖乖骑着那辆黄色电动车来到了派出所。

  面对讯问,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坚称不是想要那辆电动车,只想报复一下小雪,殊不知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

  人民路派出所报经茅箭公安分局批准后,给予明某行政拘留12日的处罚。对于他骑走的电动车,民警收缴后当即返还给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