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河南一家油墨公司急需资金,两男子预谋了一场洗黑钱转手能赚钱的“美丽陷阱”,最终两人顺利诓走这家公司1300万元。昨日,两男子涉嫌诈骗罪在武汉市中院受审,庭审时,两人认错态度很好,但是均将责任推给对方,昔日朋友变成“仇人”。

  去年1月,在得知河南新乡一家油墨公司急需资金后,胡某伙同朋友罗某,预谋诈骗活动。此前,罗某曾介绍香港某资本公司与油墨公司洽谈融资失败。七个月后,罗某等以洗黑钱名义与油墨公司再次接触,胡某冒充台湾富商与与油墨公司接触,胡某以帮忙兑换港币为由,要求该公司在香港开设账户以方便双方付款。

  9月26日下午,罗某利用空头支票,及香港银行系统票据付款到账时间差,将2000万元空头支票汇入该公司名下,并向其账户转了2.8万的现金,该公司在通过银行汇入查询后取出罗某转入的一笔钱,误以为2000万港币已经到账,按照之前的洽谈将1300万元人民币在武昌交给胡某,之后两人分赃。“当时商量的是用现金交易,这样不会留下把柄,当天将7箱共1300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搬到胡租的车上。”

  一个月后,两人被警方抓获归案,警方追查回810万余元。

  昨日,罗某、胡某涉嫌诈骗罪在武汉市中院受审,庭审主要围绕两人谁是主犯进行辩论。

  庭审时,两人认错态度很好,但是均将责任推给对方,昔日朋友变成“仇人”。“我是受胡某指使的,是他和油墨公司谈洗黑钱的事,我只知道他要我在香港准备空头支票。”对此,胡某却反驳称,自己只去过一次香港,根本不熟悉香港的银行票据系统,而且是罗某要自己假扮台湾的商人和油墨公司谈融资的。

  对此,公诉方认为,两人争论谁才是主犯并没有实际意义,在此案件中两人都是不可或缺的,两人不可或缺地构成了整场诈骗,两人均为主犯,两人在审问中互相推卸责任也无法逃避确凿的证据,由于案情复杂,异议较多,并未给出量刑建议。

  本案未当庭宣判。(方历娇 实习生许林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