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变“人名币”人民币变“人名币”

  武汉晚报(记者姚传龙 实习生张惠芳)昨日上午9点20分左右,唐女士在江岸区江大路一家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了2万块钱,随后她把钱存入另一家银行。但试了至少5次,其中有近50张面值100元的人民币始终存不进自动存取款机。仔细一看,唐女士发现这些钱上用铅笔写着学生姓名和班级,“喻某,六(二)”“陈某”。

  拿到这些写了字的钱,唐女士有些生气。她认为人民币上不能乱写乱画,这种行为本身是违法的,学校应该用更好的处理方式,而且银行应该对这些钱回收处理,不应该让其在市面上继续流通。

  武汉市一位小学班主任表示对此现象并不陌生,“为防收到假币,我以前也这么做过”。学校不可能有那么多验钞机,验钞机也可能出错,如果收到假币,班主任就要负责,人民币上标注姓名也是无奈之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在人民币上写名字做标记的行为,是一种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是违法的。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属违法行为,一经查出,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这一现象,武汉晚报记者致电武汉大学尚重生教授。尚重生认为,学校可以采用银行卡汇款等更好的办法来防止收到假币,不应该在人民币上写字。其次,学校和老师的这种违法行为也给学生作了很坏的示范。最后,他强调为人师表不能图自己方便,就采取懒办法。